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 媒体报道

公司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来源:本站时间:2016-12-26点击量:4905

12月21日,北京市质监局批准发布《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号DB11/T1376-2016)。该标准由北京森淼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的多位权威专家作为课题组成员,以由丹麦引进的“功能型精准湿地污水处理技术”为基础,历时两年半完成编写工作。该标准规范了北京地区利用人工湿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技术要求,为农村地区采用人工湿地治理生活污水提供了技术支撑。标准的出台,标志着该项技术已经成熟,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技术条件。

利用人工湿地进行生活污水的处理,是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技术措施。我国部分地区引进后,由于在设计和施工中对具体标准把关不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污水处理效果。为规范该项技术的应用,提升污水处理的效果,2014年,依托北京森淼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丹麦的“功能型精准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北京市水务局立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写工作。

两年来,课题组专家通过多次实地考察,并对在北京地区完成的数十个项目施工过程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研究,编写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北京市水务局先后组织了两次专家评审会对该项标准进行评审并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建议,该地方标准广泛吸收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大学、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德国N.A.T公司、丹麦循环利用中心、美国凯撒环境咨询公司等国内外专家的建议,并于20168月最终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建成的人工湿地工程处理生活污水具有显著优势:规模灵活,可根据服务人口进行灵活调整;维护简单,不用专业技术人员维护既可实现运行;运行成本低,运行成本仅为传统污水处理设施的1/10左右;处理效果好,按标准建成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同时,该标准还明确了工程材料要求可降解、可再生,明确提出要将污水处理工程建成“绿色工程”。 


返回公司动态列表

分享到
京ICP备10039079号-1 版权所有:北京森淼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